第一百四十三章 出门遇险(1/3)
作品:《鬼王的倾世王妃》天越都城,最近几天的天气一直都很好,晴空万里,燥热的气息席卷了整座都城,八月份的天气就是这样,正是一年之中最热的季节,不把人蒸熟了就对不起现在这个季节,街上的行人都是来匆匆,去匆匆,谁都不愿意头顶着大热的天儿,从家里跑出来在街上瞎晃荡,除非脑子有病了,才在这种大热的天儿里出来晒太阳。不过,还真别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真有几个脑子里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的人,偏偏选择在这种天气里出来瞎晃悠。
林夕在鬼王府里实在是呆腻了,本来在王府里挺好的,只不过,她嫌总是在家里呆着太无聊了,所以就决定出去走走,可是南宫澈最近一直在忙着朝廷里的事情,根本就抽不出一点儿空闲的时间来陪她,所以林夕只能自己找点儿事情解解闷儿了。
本来林夕是打算第二天出去郊外钓鱼的,南宫澈早早的就把钓鱼的东西准备好了,只不过一直都没有抽出时间去陪她,所以一直觉得很对不起林夕,可是林夕宽宏大量,也体谅自己的男人是因为公务繁忙,所以才不能陪自己的,心里虽然有些失落,但还是痛痛快快一挥手,让南宫澈该干啥就干啥,不用管她,南宫澈也是被林夕这种豪情万丈的架势给弄得哭笑不得,终于,自己原来的小娇妻又彻底回来了。
南笙和紫烟倒是一大早就起来,可是等到东西都收拾妥当了,太阳也开始升得越来越高了,要是再不出发,估计,等林夕收拾好的时候,天气就开始变热了,这样热的天,若是出去,肯定会中暑的,没办法,南笙和紫烟一致决定,决不能等林夕一觉睡到自然醒了,干脆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把林夕硬生生地从被窝里拉了出来。结果林夕还一脸的不情愿,不过拗不过两个人的力气比自己打,再说,南笙还是习武之人,那力气可不是一般的大。
林夕她们这次要去的地方叫蓝湖山,听说这座山是在天越国都城外二十里的地方,一年四季,漫山遍野的鲜花,常年开放,就算到了冬季,山上的树木花草也不会凋落,很是神奇,而且,这座山的山谷里有一处很大的湖泊,湖泊里生长着一种金色鲤鱼,品种很珍贵,普通的人家根本就不允许去这座湖里随意垂钓。而且这座山的入口处安排有重兵把守,一般人是绝对不允许进入的,只能是皇家的人持有皇家专用的令牌才能进入,而且每次前来垂钓的人一次最多只能钓一尾金色鲤鱼,而且还只能钓一次,至于其他的鱼类倒不限制垂钓的数量,若是有人违背这条规定,必当严惩不带!
林夕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之前南宫澈根本就没有跟自己提起过天越国还有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只是最近自己随口一提说想去钓钓鱼,南宫澈这才跟自己说了这个地方。
“怎么会这么神奇啊,莫非这金色鲤鱼还有能使人长生不老的功效不成?否则谁会为了钓一条鱼而搭上自己的性命啊!”林夕和南笙紫烟一起坐在马车里,听到这个规定,心里也是好奇,这金色鲤鱼确实挺罕见的,就连鬼王府的湖里面都没有金色的鲤鱼,只是颜色类似于金色,而且只能看,肉却不能食用,没想到这个时代竟然还会有这么神奇的物种,真是长见识了。
“能不能让人长生不老我不敢保证,只不过,我听说这种鱼好像肉质十分的鲜美,而且营养特别丰富,只能是皇兄才可以食用的,上次我进宫去看皇嫂的时候,皇兄就特意吩咐御膳房给皇嫂做了一道菜,用的就是这蓝山湖的金色鲤鱼,皇嫂非常喜欢吃这个,但是皇兄好像也不怎么吃,只是偶尔吃一次,听说蓝山湖里的金色鲤鱼数量特别的少,所以,就连皇兄都不能天天吃呢!”
这么珍贵,今天出门的时候,南宫澈送给自己一块金灿灿、沉甸甸的金牌,上面刻着一个字:珏。不用脑子想,林夕也知道,这块金牌是南宫澈厚着脸皮从南宫珏那里要来的,这个男人,真是对自己够纵容的了。为什么说是厚着脸皮要来的呢?林夕不用猜也知道南宫澈是以怎样的姿态来向南宫珏要这块金牌的,南宫珏一向比较疼爱自己这个亲弟弟,而且南宫澈这些年为了帮他巩固天越国的江山的确作出了不少的贡献,而且,这么多年来,自己这个弟弟也从来都没有向自己要求过什么,所以这个条件,就算是再怎么不愿意,也会答应他的,而且更让林夕感动的是,南宫澈在出门之前告诉她,这次她可以随便钓,能钓几条就带回来几条,有什么问题有他扛着。
林夕在听了南宫澈的话之后,心里感动的一塌糊涂,该怎么座,心里自然已经打算好了。
赶车的马夫是鬼王府里的老人了,他在鬼王府已经呆了十年了,驾起马车的技艺自然是炉火纯青,一路上,林夕她们都没怎么感觉到颠簸。
出了天越都城,马车就上了管道,一马平川,林夕这是第二次出城了吧,第一次跟着南宫澈出城,去野外吃了一次烧烤,那一次,真的是刻骨铭心,那个时候,自己对南宫澈的感情还没有现在这么深,没想到短短几个月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命运有的时候真的是个非常奇妙的东西偿。
出了城门,紫烟一路上都东看看,西望望,对什么东西都好奇的不得了,模样特别可爱。林夕故意打趣,“紫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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