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我不跟你急(1/3)

作品:《我才不是精灵文配角

小凤王杯决赛。

正式拉开它的帷幕。

热度也再次上升,围观的群众们数量增加。

以至于李想进比赛场地的时候,都是抱着火斑喵的。

因为总有那么一两只不老实的手,喜欢越过赛方设置的围栏来摸火斑喵。

而从这里就能体现出专业比赛和商业比赛的区别了。

专业比赛观众和参赛选手相隔千八百米远,根本不可能有机会碰触到。

人家安保也是顶级的。

像这种在商场门口搞噱头的比赛,能给你弄个选手通道都不错了。

场地内。

“呼……这天气还真是。”

李想抹了一把头上的汗珠。

这把比赛打完,他就准备开始喂火斑喵速度糖,刚巧昨天的那场给他的一颗,凑齐了十二颗。

“喵~”

火斑喵开始伸展筋骨,做赛前热身。

天资聪颖的它经过这些日子的对战,打赢不同的小精灵,对过往学习到的东西开始有了自己的理解,使用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

包括能量等级也提升到了七级,堪称进步神速。

要不怎么说实战是最好的测试呢。

对面。

李想的对手也进来了。

是个外貌还算周正的小男孩儿。

家庭环境应该挺不错的,李想从他的衣服和鞋子上能看出来。

再往他身边一看,今天的炎兔儿就站在那人的脚步,原地一蹦一跳,弄得好像地面有多烫似的。

李想忍不住瞄了一眼它的脚底。

部分火属性的小精灵放火的部位不单单只有嘴巴。

像炎兔儿,如果条件允许,它的脚底板也是可以释放火焰的。

有必要防一手。

不多时。

赛前准备结束。

双方进场,各自站好位置。

裁判站在场地边缘,开始例行宣读比赛规则。

像这种一对一的宝可梦对战,其实很看运气。

因为你一旦遇到一个属性克制你的对手,难度就会倍增。

李想的运气还算不错,打了那么多局,就遇到过一次。

最终决战,遇到的也是同属性的对手。

希望没到动底牌的程度。

他瞄了一眼铁丝网内四面八方的摄像头,和外面那些拿着个相机的观众。

这要是用出来了,估计百分百登报纸。

不……该用还是得用!

李想下定决心。

而这时。

裁判总算宣读完了规则,大力地吹响了哨子!

“比赛开始!”

话音一落,两道声音争先恐后地响了起来!

“电光一闪!”

“健美!”

火斑喵这边,依旧是威吓起手,副效果让对手的炎兔儿僵直了一瞬。

是的,李想感觉连一秒钟都不到,仅仅只是停顿了一下。

炎兔儿便继续向火斑喵奔袭过来,转而浑身缠绕着白光,宛如一颗小小的流星般,突飞猛进!

【电光一闪】,一般属性物理招式,先制度加一的招式!

说到先制度。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这个世界的先制度的概念。

别的世界是什么情况,李想并不清楚。

但在这个世界。

先制度被转化成了起手的速度和实际的速度。

什么意思?

起手速度很好理解,比别的小精灵使用招式的起手快。

而实际速度,就是假设一只小精灵原来的速度是一,招式的先制度是一,那么当它使用这个招式的时候,它的“速度”便被暂时提升到了二。

这个效果,意味着不再会出现只有一级的小精灵,仅靠【电光一闪】,就能比百级速度形态的代欧奇希斯还快攻击了。

相当于大幅度弱化了包括神技【守住】在内的先制度招式。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游戏的先制度设定就像是一个铁则,无论你速度提升到多高,跑起来有多快,哪怕号称能在天上能以超音速乱窜。

但凡对面使用了有先制度的招式,你没使用,它就是比你快一步攻击到你。

完全不讲道理。

而这个世界的规则,让先制度的存在变得稍微正当了一点点。

动画里,小智的皮卡丘也经常使用【电光一闪】,也时常被对手用普通的招式寻觅到先机。

便是如此了。

至于【戏法空间】和【突袭】之类的特殊状况,另有效果,暂且不提。

言归正传。

场中。

“叭呢!”

炎兔儿高喊着,驾驭起绚烂的白色流光,仅耗费不过两三秒的时间,便轻松跨越了十余米的距离!

甚至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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