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赘婿说开去之二(2/3)

作品:《狐朋仙友

认为丈夫骗了自己,只是好奇为啥过去常来拜访这个齐人的宾客都不来了,这才悄悄尾随在齐人身后。

因此,齐人尽管自己已经落魄到要去城郊坟地扮孝哭坟才能糊口谋生,却依旧没有委屈亏待自己的妻妾……多好的男人啊。

就算是谎言,那也是为了维护家人尊严的善意谎言!

虽然孟子没有把这个故事写完,但显然齐人的下场不会像孟子在书中想象的那样不堪。

一旦齐人的妻妾认清现状,转而和齐人同甘共苦,将内宅的吃穿用度都俭省下来,以此做本钱交给齐人运筹经营……齐人一家的未来究竟如何,真是令人期待!

纵使已身处泥尘之中,仍要竭力给自己所爱的人创造一个温暖的家,这样的人绝不会干那种以次充好欺骗顾客的勾当……经商者时刻当以诚信为本,齐人已经具备了一个成功商人最大的优势!

假以时日,齐人一定会有再度飞腾的一天……我始终如此坚信!

一不留神写的有些多了,但从孟子的身上可以看出,鲁人对齐人的偏见与误会很深。

所以齐鲁两国虽然同为山东老乡,却一直看对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军事上大打出手也在所难免。

简而言之,在鲁国灭亡之前,齐国一共对鲁国发动五十多次攻击,这其中就包括上文提到的杞梁伐莒之战。

问题是尽管齐强鲁弱,但齐国并不敢真正灭了鲁国……齐是周王的臣子,鲁是周王的兄弟,齐灭鲁是以下犯上,他真不敢!

可是齐国要是不攻灭鲁国,一旦鲁国得以喘息,很快就会集结军队反攻齐国……这成拉锯消耗了。

于是齐国最后动用举国之力,先后历经三代齐王,终于建成这条防备鲁国的齐长城,这才终结了持续上百年的齐鲁拉锯大战。

前文说了,孟姜女哭的就是这个齐长城。

只不过秦始皇建设的长城在民间比较有名气,所以‘杞姜齐长城前哭夫’就被后人生搬硬套成‘孟姜女秦长城前哭夫’,真可谓‘人在地下躺,锅从天上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孟姜女哭长城’就算只是一个虚构的民间故事,也属于那种逻辑严谨,结构衔接自然的好故事,这才被后人当成了真实的历史。

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孟姜女嫁给范喜良的理由比较‘诡异’:孟姜女去池塘摘荷花,被范喜良看见了胳膊肘,只能嫁给他了。

难道过去女子去河边洗衣时,都不撸袖子?这要是一个男的去河边喝口水,不得往家拉好几车媳妇?!

所以这就是一个借口,类似‘你走路撞着我了,你就得负责娶我’。

那为啥孟姜女就非得嫁给范喜良呢?

你想啊,孟姜女是怎么见到范喜良的呢?人家去池塘边掐荷花,谁知这一把下去,荷花上来了,水面下的范喜良也上来了!

显然当时范喜良正藏在荷花池里,而孟姜女这一把,将范喜良含在嘴里,用来向水面上换气的芦苇杆给薅走了……人家能不出来么?

说到这里,你多半就能明白我的意思了:范喜良其实是个走投无路,只能藏身在荷花池里躲避追捕的逃犯!

那么范喜良他又犯了什么事情呢?

你得想想秦始皇除了修长城还干了什么民怨沸腾的坏事。

对,焚书坑儒!

范喜良他其实是一个正被秦军追捕缉拿的儒生!

为了搭救范喜良,孟姜女悄悄把其带回家,又给送了一顿热气腾腾饭菜。

然而等老孟头(假设孟姜女姓孟)回家见到范喜良,顿时就一跺脚:“坏了!咱家惹祸了。”

原来秦朝实行连坐制度:你家隔壁小三儿夜里外出做贼为盗的事情你知不知道?不知道?他家就住你家隔壁,一墙之隔凭啥你不知道?

甭说了,小三儿做贼,按律当斩;你这个邻居没有及时向官府首告,割下鼻子,以示惩戒!

哎,秦法严苛,就是这个样子的。

所以这个来历不明的范喜良很快就会被孟家邻居向官府举报,除非……孟家能给范喜良一个身份!

你不是都看了我家姑娘的胳膊了吗?那今后你就是我孟家的赘婿了!

上门给人家当赘婿,历来都是让别人看不起的行为……你既然去别人家当这个赘婿,干出如此丢人现眼的事情,从今往后你就不再是我家的人了,家里人不会再认你!

一个赘婿是没法去查个人来历的,所以范喜良总算暂时摆脱逃犯的身份。

不过秦法可不会让你钻空子,在秦法当中,刑(斗殴杀伤)徒(盗窃犯科)奸(坑蒙拐骗)赘(赘婿),这四类属于登记在册的黑户……只要国家要修城墙盖宫殿,你就得去服劳役,什么时候修完什么时候回家,累死也活该。

这才是‘刚离虎口,又遇豺狼’,于是范喜良就被抓去修长城了。

其实啊,范喜良只要耐心熬上几年,未尝不能回家……孟姜女为啥去哭长城?因为和范喜良一起修城墙的人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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