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九十九章:原生家庭(1/2)

作品:《入骨宠婚:误惹天价老公(安之素叶澜成)

林初出生在湘城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一个贫穷的小家庭里。

她是父母的第一个孩子,没有什么文化的父亲便给她起名林初。

按理说父母都会比较疼爱第一个孩子,可林父林母是个例外,因为这是一对重男轻女的夫妻,林母或许没那么重男轻女,毕竟她也是一个女人,可她依赖的丈夫重男轻女,她也只能跟着如此。

于是在林初一岁的时候,林母又怀孕了,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再次生下了一个女儿,林父给二女儿取名林双,意思是家里有两个女儿的意思。

夫妻俩三年生了两个女儿,不敢再轻易生,一直等到林初五岁的时候,他们才又生了第三胎,结果又是一个女儿,夫妻俩大失所望,连名字都没有取。

五岁的林初已经有一点点懂事了,她知道父母不喜欢女孩,所以格外的乖巧,丁点儿大的孩子就已经会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了,也能帮忙带妹妹。

第三个女儿出生后,林父连看都不想看,晚上也不让小女儿睡在他和妻子的房间里,甚至不让妻子去喂小女儿,想饿死算了。

小妹妹晚上饿的时候,林初就偷偷去熬米汤喂小妹妹,硬生生把小妹妹养活了,她还去求了村里有文化的长辈,给小妹妹取了一个名字,林珊,珊瑚的珊,也是三的谐音。

林珊之后,林母又陆续怀过几次孕,每次林父都带她去偷偷做检查,只要看出来是个女孩就流掉,林初那时候小,只记得母亲的肚子鼓起来过好几次,却不记得到底怀了几次,反正都没有再生下来。

不仅如此,因为家里穷,孩子又多,林父甚至陆续把二女儿林双,三女儿林珊全都送给了别人,不管林初怎么哭求,他还是把两个女儿都远远的送走了。

林初记得二妹被送走的时候才六岁,三妹被送走的时候更小,才三岁。

三个女儿送走了两个,家里又剩下林初一个孩子了,林父林母又开始琢磨生孩子,林母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一个偏方,天天喝中药调理身体,期待下一胎生个儿子。

林初十二岁的时候,林母又怀孕了,这次拍完b超之后可喜可贺是个儿子,林父高兴坏了,把家里所有的好东西都给林母吃了补身体,林母第一次在孕期吃的白白胖胖的,也第一次享受到了孕妇的待遇。

甚至在林母怀孕的那十个月,林父对林初的打骂都少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动辄骂她赔钱货,甚至在喝了酒之后打她。

林母和林初都过了十个月的好日子,但这种好日子在林母生产完之后就结束了,因为,林母又生了一个女儿。

林父当时在医院大闹了一场,非说医生把他儿子掉包了,后来还是做了亲子鉴定后,林父才接受这个事实。

可想而知,林父有多讨厌刚出生的小女儿,比厌恶三女儿还甚,一回家就开始联系人要把小女儿卖了。

不仅要卖小女儿,还要给林初说亲,让她赶紧嫁出去,他觉得生不出儿子都是林初克的,影响了他的气运。

林父托人给林初说了一门亲事,男方是隔壁村的一个刚刚死了老婆的鳏夫,传闻还是被男方给打死的,说男方有精神病。

但因为男方的父母愿意给一份丰厚的聘礼讨林初当童养媳,林父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这事还是林初半夜起来喂小妹妹喝米汤的时候听到的。

十二岁的她已经完全懂事了,她知道如果自己不逃离这个家,等待自己的命运将会是什么,所以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逃跑。

在父母去隔壁村男方家拿聘礼的时候,她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带着她刚出生的妹妹逃离了那个魔窟一样的家。

或许是老天眷顾,出逃的过程非常顺利,她先乘坐了公交车到县城,随便买了一张汽车票离开了县城,到了有火车票的地方又随便买了一张火车票,坐到底站才下车。

她那时候还是太小了,靠自己养不活妹妹,一路上带着妹妹出逃那么远,身上的钱早就花完了,她必须找个能收留她们姐妹俩的地方才行。

于是她选择了孤儿院,她抱着妹妹去孤儿院,谎称自己和妹妹都是被人贩子拐卖的,妹妹不是她的亲生妹妹,而是她从人贩子手里逃跑的时候顺便抱出来的。

孤儿院的院长很重视这件事,还报了警,警察来问了她很多问题,她反正只是一个小孩子,回答的支支吾吾也没有被怀疑。

后来她和妹妹就在孤儿院住下了,她谎称自己也不知道叫什么,刚巧照顾她的阿姨姓林,她就说随阿姨的姓,叫林初吧,给妹妹取名林希,取希望之意。

院长觉得这两个名字都不错,就给她们按照这两个名字报了户口,她和林希就在孤儿院住了下来。

这一住就是四五年,林初成年后就不能住在孤儿院了,她就带着林希搬出了孤儿院,那时候林希还没有成年,孤儿院可怜她,依然资助林希上学,林初只需要赚两个人的生活费就行了。

后来林初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了恒成集团,工资待遇越来越好,日子也渐渐好起来,直到林希检查出来得了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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