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九章 王允秩卑而命尊 孔融义强却温和(3/4)

作品:《三国之大周天下

千石吏,其所监之事也只限於监这些人的不法之事,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刺史之权越来越重,到了前汉末年,其权已下及州部内各郡国的县令长,县令长是黑绶,再下的县丞尉是黄绶,到了东汉,顺帝永建元年下过一道诏书:“幽、并、凉刺史,使各实二千石以下至黄绶,年老劣弱不任军事者,上名”,刺史其权已及黄绶。县丞尉是最低级的由朝廷直接任命的官吏,至此,刺史监察之权已经扩及到了州部内所有的“朝廷命官”。

本来,依照武帝的六条之规,刺史只有监察之权,只能监察二千石长吏措施是否得当,不能干预地方行政,但是,既有监察之权,为了能更好地监察地方长吏,一些刚强的刺史就开始插手地方政务,私自听取吏民的诉讼,积久成习,刺史干预行政也就变成了既定的事实。到得本朝,皇帝不但承认刺史有这样的权力,而且往往下诏书要求刺史亲预庶政,特别是对一些重要的行政举措,如“罢盐铁之禁”、修治河渠、赈济灾民等,通常在下达任务时“刺史、二千石”并列。有时候,刺史不仅是干越,乃至取而代之了,如也是在今年被拜为交州刺史的贾琮,到任后,因地方赋敛过重,兼是在兵凶之后,他就自作主张地“简选良吏,试守诸县”,这简直是把郡县长吏完全放到一边,直接处理郡县政务了。

相比前汉武帝时的刺史,本朝的刺史不仅监察范围扩大,可以插手郡县政务,而且弹劾专奏之权也加重了。本来刺史所奏之奏章,需要经过朝廷公府的覆案,“旧制,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吏案验,然后黜退”,如果刺史不法,则由公府弹劾,但到了本朝初年,覆案之权不再委任三府,“(光武)帝时用明察,不复委任三府,而权归刺举之吏”,於是尚书专擅於内,地方选举劾奏之权则转归刺史。并又在本朝,刺史又有了选举之权,“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末诏书:……,司隶、州牧岁举茂材各一人”,每年可举一人为茂材。

秦朝时,监御史有领兵之权,入汉之后,刺史没了领兵之权,然至本朝中叶,为镇压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的反抗,刺史又被赋予了领兵的权力。安、桓等帝时不说,只说当今天子在位的这些年,五年前,光和二年,巴郡板楯蛮叛,即曾遣御史中丞崔瑷督益州刺史讨之。

如上所述,本朝之刺史,首先,督查对象遍及州部内一切的朝廷命官,强宗豪右,诸侯王,其次,可插手地方行政,再次,有选举、劾奏之权,再再次,非常之时,有领兵之权,实际上已由监察官演变成了地方上的高级行政长官。可谓:州任之重,由来已久。

因此之故,刺史虽只有六百石,位下大夫,但二千石的文太守却没有自恃身份,傲慢相待。说起来,刺史六百石却能监郡国守相二千石,这却是天子权术,“夫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此小大相制,内外相维之意也”,是“以轻驭重”。刺史和守相,一个位卑,然有监察之权,一个虽受监察,然而位尊,彼此间小大制约,权力平衡,这样做可以避免地方上出现尾大不掉的局面,可以加强中央集权。

……

小吏络绎有报:王允行至某乡,王允行至某亭。两刻钟后,王允的车驾进入阳翟城。

又等了一会儿,车轮行驶的车轮音和骏马前行的马蹄声传入了府门前诸人的耳中。

周澈於人群中举首望之,顺着街道前望,很快,看到了一队车骑行来。

为了迎接王允,太守令人把街上清理了一遍,打扫得干干净净,洒了水,不许百姓行走,在街道两边派了郡卒、吏员侍立。这队车骑便在两列郡卒、吏员的夹道侍立下,於空无一人的街上,驰行到了太守府门前。

这队车骑前有引导,后有卒卫,仪仗俱全,前导、仪仗之后是一辆三马所拉之车,此即王允所乘之传车了。

汉之传车制度,最尊的是六匹马或七匹马所拉之车,这种传车是“殊礼”,只有代天子出征的将军可以乘坐,或者外地的王被迎为天子时可乘,次为四马,大夫所乘,再次为三马,下大夫所乘。刺史六百石,位下大夫,所以乘三马之车。

依照制度,刺史所乘的传车四周垂赤帷裳,但眼前这辆传车前边的红色垂帷却被去掉了,从外边就可看到车内之人。

因为前有太守、钟繇等吏阻隔,周澈暂不能看到车内之人的相貌,只隐见一人黑衣高冠,按剑立於车上。

他心道:“王允将车前的帷幕去掉,这是在学郭贺的旧事。”郭贺字乔卿,光武帝建武年间人,“拜荆州刺史,……,敕行部去襜帷,使百姓见其容服,以章有德”。刺史职在远视广听,纠察美恶,所以去掉前边的垂帷裳,以示亲民。

太守下阶迎之,诸吏相从。周澈随在队中,偷觑王允长相。

王允待车停稳后,不等车边的从吏来扶,按住车上扶手,三两步从车上走了下来,动作矫健利落,下了车,两手往后一拂,大袖飘飘,昂首快步,走向迎来的太守等人。

周澈看清了他面貌,只见他年约五旬,颔下三缕长须,脸很瘦,右颊上有个黑痣,腰杆笔直,按剑快行,一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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