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火烧亚特兰大(2/2)

作品:《乱清

一股养“吉祥物”的风气莫名其妙地蔓延开来。最早不知道是那支部队养了一只猫头鹰,很快几乎所有的部队都有了自己的“吉祥物”:斗鸡,狗——不是军犬,鹦鹉,猴子,蟒蛇。

威斯康星八团甚至养了一只熊,晚上赶进笼子里,白天放出来,脖子上拴一根链子,大模大样地和部队一起“行军”。

这只熊的名字叫做“老艾伯”——敬爱的林肯总统的昵称。

斗鸡是最普遍的“宠物”,许多部队养了不止一只。很自然地,斗鸡眼互相看不顺眼,开始捉对厮杀。

斗鸡是当时各部队的一件大事,因为这代表了部队的“荣誉”,师长、军长甚至军团长都会亲自做出“部署”。

赢的鸡被命名为“格兰特”“关逸轩”“谢尔曼”,输的则被命名为“戴维斯”“罗伯特.李”和“胡德”。

松江军团的斗鸡明显不如孟菲斯军团的,于是各团就养了一大堆“罗比特.李”和“胡德”。

华尔的脸色很难看。

司令部命令:以松江军团各团、孟菲斯军团各旅为单位,建立“征粮队”,搜集军粮。

这是南下的北军的最主要的活计了。

命令中居然堂而皇之地包含了这么一个内容:不扰民。

实际情况呢?

一个征粮队的列兵回忆道:“我们的行动很带劲,解放南蛮子们的奴隶,将吃不掉的东西打包带走,实在带不走的就毁掉。烧他们的棉花,砸烂他们的轧棉机,将他们的高粱种子撒到河里。总而言之,将那里搅个稀巴烂。”

需要说明的是,这支征粮队的做派不足为法。

列兵继续回忆:“特别军需队的人对我们破口大骂,说我们都是败家的玩意儿——这帮吝啬鬼。旅里也批评了我们,说我们太浪费了,下次再这么干,就不能再派我们团出去征粮了。好吧,团长专门跑到师长那儿认了个错——这个活计太爽了,没有人想丢掉它。”

一位农庄女主人的回忆,更能准确描述当时北军征粮队的标准做法。

“他们像一群恶魔那样冲了过来!……到我的熏腊房、我的奶牛房、储食物橱、厨房和地窖,像一群饿狼,砸开铁索和所有挡路的东西。我的熏腊房里上千磅的各种肉类不翼而飞,我的面粉、猪油、奶油、鸡蛋、酱菜……还有酒、所有坛坛罐罐全都给拿走了。”

“我的十九只火鸡,还有公鸡、母鸡、鸭子、鹅、猪仔,全部被扔进一只大大的竹笼子。北佬们兴高采烈,好像俘虏了一大堆叛军。”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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