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沚戛军,屠尽(求全订)(1/2)

作品:《大秦孤竹君

第二百四十七章沚戛军,屠尽求全订

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在于思考。

在已经形成了不可抗力的社会价值关系下,思考的强弱有时候决定了一个人社会地位,尤其是文化越闭塞,越封闭的社会环境中。

也就是所谓的原始。

越原始,思考的气力就越壮大,最先学会思考的那批人,成为了奠定后面社会基础的统治者,后学会思考的人,只能在这群统治者制定的规矩下,成为履行者,而最后一批被剥夺了思考能力的人,就会成为被奴役者。

孤竹国的社会秩序是原始的,一切都是由王诩联合后代中外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发展史,终极选出来的一种暂时合适孤竹国的社会价值,这种价值,将会在孤竹国的国土上,无穷蔓延传承,直到,被另外一种新的社会价值取消。

而王诩想要塑造的价值观中心,可以称之为,让所有人有仪式感的活着。

诗周颂我将:“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皇太后答书:“将仪式于文考,以教孝于诸侯。”

回田录卷二:“不暇讲究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略整洁之,固不足为后代法矣。”

仪式是一种从礼法形成中,产生的一种情势。

或者说,仪式是一种统治者为了凝聚人群的集体行动,而造就一种情势。

但是仪式感,确实在这种集体行动中,只有个人才干感受到的一种感到。

西方谚语常说,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这是对于个人审美需求的尊重,仪式感也是这样的。

仪式的目标是构筑一个想象共同体的过程,人们通过参与同一个运动,为一个目标而履行,从此在履行过程中寻找精力上的毛病,抵抗孤单和胆怯。

只有达到了这样一种想象共同体一群人才干够形成一个集体。

华夏人为什么会以华夏人自称?

并不是由于他们出身在华夏这片土地上,而是华夏的祖先们用血汗仪式构成了这种想象共同体,在华夏这片宽广的土地上,你不会认识所有的省份,城镇,县村,更不可能认识大多数的人华夏人,但是你依旧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个华夏人。

这就是仪式的作用,由于它的存在,让你认同华夏,从而来视线你与所有华夏人的认可和甄别。

当一个拥有仪式的文化,就会从弱小的个体,凝聚成无比壮大的气力。

而仪式感,则是建立在集体仪式基础中,寻找一种个人的认可。

这种认可是会上升到哲学的最高程度。

我是谁活着是为了什么。

而且通常这种仪式感,很难被其他人懂得和认可,又被称之为,一个人的狂欢。

一个人做完一件事情,然后转头来告诉自己,这件事情的意义,这种自我审阅的过程中,会让人类空虚的精力得到一种满足。

是一种人活着的真实感。

在王诩塑造的孤竹仪式中。

第一个觉悟仪式感的,就是屠檀。

由于屠檀是已经受到过大秦仪式熏陶的大秦人,在大秦仪式和孤竹仪式的冲突下,他觉悟了个人仪式感。

大秦仪式的霸道王权是建立在上古几千年甚至金万年的价值观基础上的,后来又与法家思想集合,像是一柄悬在所有人脖颈的铡刀,让大秦人夜不能寐,不管你是王侯将相,还是黔首黎民,身居何处,都会在午夜梦回中惊醒,由于胆怯逝世亡,而惊醒。

所以大秦人,从不期待朝阳,甚至盼看太阳永远不要升起来,宁可永远沉浸在黑暗中。

由于大秦仪式,是逼着所有人,没有选择的活着。

但是孤竹仪式,是一种柔和的领导,像是父母的手,牵着婴孩一步步长大,固然孤竹的日子苦,早期用茹毛饮血形容并不过火,但是每个人都在期盼着太阳早点升起来,迎接新的一天。

两种截然不同的仪式,让屠檀心中的抵触,他在为秦王履行任务的时候和在为王诩履行任务的时候,在下意识的比较中渐渐化作了仪式感。

屠檀知道自己可认为了秦王而逝世,是感谢秦王的恩遇,士为知己者逝世,这是义,但是他已经不再愿意为了秦王而活了。

屠檀同样愿意为王诩而逝世,这是再塑之恩,心甘甘心,但是不一样的是,他也愿意为孤竹而活,这是盼看和人生。

在没有得知荆轲身份之前,屠檀还在理想着,自己为秦王效忠后,在孤竹的生活。

他很爱好碣石道的一处浅湾,想要以后再那里建一座屋子,与浪声为伴,与海鸟为邻,左依深山,右连朝歌,然后他筹备娶一个老婆,一个不需要知书达理,只需要善解人意的女子,然后生一堆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为大帝所用,然后坐在碣石道的仙台顶,看着孤竹昌盛万年。

他不想做屠睢,不想做以后可能会为秦王开疆辟土统领万军,名垂青史的国尉。

他只想做王诩麾下一个跑腿的司士,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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