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青苗法本身没错,错的是在宋朝这种懦弱的朝代使用(2/3)

作品:《国姓窃明


挨打了都不敢喊疼的人,在宋朝就属于活该死。

而这要是搁在如今的带英,敢恶意借贷银行的钱,那分分钟流放北美了有木有。再过个一百年,要是米国独立了,那还会流放澳洲。

只不过现在澳洲纽西兰那些地,都是杨森.塔斯曼帮他朱树人勘探的。朱树人完全可以把恶意贷款赖账的刁民先流放黑龙江和九州岛、虾夷岛。那些地方将来要是还饱和了,那就流放澳洲。

这样一来先礼后兵,反抗新法的人基本上也就肃清了。

旁观者也不好多指责,因为朝廷确实已经很温和了,甚至都允许对方先借钱扩大生产,除非是借了钱没好好用,恶意老赖,才会被流放海外。

大明要学习宋朝经济建设好的地方,但唯独不能学“谁嗓门大谁有理,谁能折腾谁受诏安”的毛病。好在这一方面,也是大明难得做得比较好的长处,完全可以发挥——当年崇祯可是宁死都没服软。

朱树人内心把大致的招数脉络梳理清楚,也就放心敢重用姚启圣了。

“今年你先回溧阳县好好干,如今税还没收上来,看不出成绩,不好直接提拔你。但只要今年夏秋税表现好。完税后孤自然会提拔你到应天府的户曹公干,后续推广试点,机会还多着呢。”

姚启圣闻言,再次噗通跪伏在地:“学生铭感殿下知遇之恩!”

……

此后几个月,大明的“废丁分籍”改革,也就循序渐进顺利推行下去。

朱树人答应的“按照山区和平原区别对待、设置不同的农籍人口每户田地面积下限”,也正式补充到了新法中。

只不过,应天府毕竟绝大多数地区都是富饶的平原地带,哪怕有些许山区,但当地依然富庶,工商业发达,足以把挤出的农业人口很好安置。

所以,应天府全境,最后只是选了靠近南直隶和浙江边境的溧阳县,作为“山区县”的试点。这地方靠近浙江湖州府的天目山,确实相对穷一些。

在溧阳县,拥有田地少于每户五亩水田/十亩山田、旱田的百姓,将来也可以将应税面积视为五亩,而非其他平原地区的十亩。

当然了,在每户五亩到十亩水田之间的中下农,也会按照实际拥有土地面积来纳粮。

普通百姓并不知道朝廷这样改的深意。但朝廷的暗中宣传渠道,却是不遗余力在分析这个事儿的受益者。

官府不好直接开口说“我们这是帮助工商业主增加廉价劳动力”,那朱树人就让自己的侧妃卞玉京,通过民间舆论渠道,出版各种段子唱本故事,宣讲其中的道理。

朱树人在这些私下里的舆论战场上,用方子翎和卞玉京也是用得很顺手了,二十年前对付李自成的时候就在用她们了。

只是如今方子翎已经有了正式官职,要掌管大明科学院的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所以也就没精力再关心舆论宣传领域。

毕竟方子翎将来要是入国史,那是得跟秦良玉一样入她本人的传的,而不是入什么《列女传》。

所以那些不上台面的事儿,只好辛苦卞玉京一个人搞定了。

卞玉京在这方面依然熟手,没过多久,应天府境内大部分县的豪绅工场主,都知道了朝廷的好意,因此哪怕是有功名之家经营工商、因为变法而多交了代役银,他们也依然选择了坚定拥护朝廷的变法。

如此一来,还心存怨念的,也就只剩那些完全不涉猎工商业的有功名大地主了。

……

第一年的试点,因为各方面都比较松弛,最终有惊无险,没有任何人敢跳出来明着反对。该缴的代役银和代役粮,基本上也都有足额收齐。

不过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哪怕是传统朝廷收税,地方上欠缴拖着收不上来的,也是常态。何况现在还加了一笔新的钱。

所以到了年底核算的时候,朱树人也不会手软,吩咐应天府和户部,挑选代役钱粮收得最差的一个县,作为反面典型,把知县罚俸停职,把户曹的负责人和下面几个典型的直接实施责任人,都罢免处置。

而对于表现好的县,当然也要给知县和户曹负责官吏升迁加赏。

最终经过核算,作为正面典型的,不出意外正是溧阳县。溧阳知县因此被调到隔壁常州府、升任同知。

而姚启圣原本比知县还低一级,却因为私下献策之功,越级升为应天府的通判,已经跟他原本的上司平级了,这就是大腿抱得好、肯得罪人当孤臣的好处。

而经过核算后,被认定为反面典型的则是高淳县。当地有两个举人和一群秀才,抱团不肯缴纳代役钱粮,理由还是“有辱斯文”。

他们觉得作为读书人,就不该服役,所以哪怕是为了不服役而交钱补贴服役者,他们也不能接受。因为交了这个钱,就显得他们“法理上原本应该被纳入徭役候选名单”,觉得受到了屈辱。

而对于这种刺头,朱树人当然也不会手软。把知县和户曹的人处罚完之后,直接把带头窜连拒不缴纳的人,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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