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团(2/3)
作品:《复兴》林屯垦第一大队”。翌年2月,到达桦川县永丰镇定居,并将永丰镇改为“弥荣村”。
1933年7月,第二批武装移民494户(计划500户)到达佳木斯永丰镇七虎力定居。翌年又移入永丰镇的湖南营。
1934年,日本第三次向中国东北派殖的武装移民团,原计划入殖依兰土龙山,但因日伪当局向当地农民强收地照,致使百姓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结果2000余农民在甲长景振卿、保董谢文东等人带领下,发动了土龙山农民暴动。日本侵略者据此认为该地暂不宜入殖,于是,便改变移入地点,选择为滨江省的绥棱县。此次移民总户数为298户(计划300户)。
前三次武装移民之所以选择上述三处地点,主要的考虑是“这些地区不仅有大量可耕的未垦地和容易获得土地,而且在移民政策上军事意义占主要地位”。因为,日本入侵东北后,东北人民相继建立了各种抗日武装和抗日义勇队,他们主要活动在松花江南北两岸,给日本侵略军以袭扰和打击。为了达到剿灭抗日武装的目的,日伪当局便把这些地方当成“治安肃正”的重点地区。
1935年,第四次武装移民500户(计划500户)殖入东北密山县(今属黑龙江省)定居。
1936年,第五次武装移民213户(计划1000户),计1093人,分别殖入到密山县的永安屯、朝阳屯、黑台等地。
这两次移民都选择在密山,主要原因是日本1935年铺设了密山至林口的军用铁路,向该地移民,一是为了“改善”边境地带的“治安”,二是可以警卫和守护这条军事线路。
第二阶段,从1937年起至1945年,实施向中国东北百万户移民计划。
从七七事变到日本战败投降,是日本向中国东北移民政策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最为猖獗的一个阶段,即“国策移民阶段”。1936年4月,日本关东军召开了有关东军、陆军省、拓务省、伪满政府、“满洲拓殖公社”、满铁、日本农村更生协会及“满洲移民协会”等机构参加的“第二次移民会议”,通过并于5月公布了《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案》及其具体实施计划《暂行甲种移民实施要领案》。日本拓务省以此为基础制成政策案,于7月送交海外拓殖委员会通过。同年8月,日本广田弘毅内阁正式将“二十年移民百万户计划”列为日本政府的七大“国策”之一。随后,又“要求”伪满政府将其列为三大“国策”之一。
1937年8月,关东军将“满洲拓殖株式会社”改组扩大为“满洲拓殖会社”,作为日本在中国东北的移民活动管理机关。同时又成立以关东军高级军官及伪满大臣为成员的“拓殖委员会”,作为伪满领导移民活动的最高机关。1939年12月,日本制定了《满洲开拓政策基本纲要》,被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视为其从事移民侵略的“最高宝典”。1940年、1941年,日本又制定了推行百万户移民政策的《开拓团法》、《开拓协同组合法》和《开拓农场法》,被合称为“开拓三法”。
据日本统治集团推测,20年后伪满洲国的人口将达到5000万。日本用20年时间把100万户、500万人移到伪满洲国,就可以使日本人占到伪满洲国人口比率的十分之一,从而建立起以日本人为“指导核心”的“日本秩序”。
百万户移民计划共分四期。第一期10万户,第二期20万户,第三期30万户,第四期40万户。
在移民的人员构成上,与前一阶段的武装移民有所区别。除在乡军人外,主要是日本的农、林、牧、渔业人员、工商矿业者及开拓青年义勇队。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开拓青年义勇队制度。日本统治者为了迅速、大量地向东北移民,认为仅仅依靠成年移民是远远不够的,于是计划将国内16至18岁的青少年移殖到中国东北。从1938年开始,每年大概募集2万人,然后将他们送到青少年义勇队训练所,经过三年的兵农训练,便成为日本帝国主义扩大侵略的“骨干力量”。同时,训练所又是日本关东军的干部养成所,每年大约有一半以上的毕业生应征入伍。这些青年开拓民绝大部分被分配到边界地区和军事要冲。可见,青年义勇队作为军事侵略的后备力量,他们既是关东军的现地兵员,又是战时守备铁路、军事设施和镇压中国人民反抗的别动队。
日本侵略当局规定的移民用地标准为:每户10公顷,100万户,共计划占地1000万公顷。而东北已耕地和可耕地加在一起总共只有3000万公顷。就是说,东北三分之一的耕地将为占东北人口十分之一的日本开拓民所占有。至1941年,日本移民可耕地面积为12.5万公顷,而“整备”(主要为陆续到来的大量日本移民准备用地)移民用地已达2000万公顷。这大量的“整备”用地大都是中国东北农民的熟地。而满拓公社(为管理大量的“整备”用地而成立的机构)招募耕种这些土地的人员大都是失去土地的当地农民。在满拓土地集中的地区,如密山县,有60%的农民沦为满拓的佃农,遭受着日本开拓民的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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